立法禁煙意義重大 (070101)

文:Raymond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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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終於來臨,新年快樂!!

在香港,元旦日其中一件最重大的事件可說是立法禁止在食肆及室內範圍全面禁止抽煙。香港正是跟隨全界先進地方,邁向無煙城市的新一步。

http://the-sun.orisun.com/channels/news/20070101/20070101023510_0000_2.html

可是,已有市民聲言不理會新法例,實行視法例於無物,亦有部份吧和食肆亦表示不會配合全港市民嚴格進行禁煙,可見香港還有很多人企圖違法,向全港市民和法治挑戰,這簡直是體現了香港一向以來有很多灰色地帶讓一些罔顧法紀的人去犯法的情況。

有些人可能認為既然一向有人吸煙,煙吸多了少了又如何,但大家不要忘記每年因吸煙直接和間接造成的疾病是不少的,亦有很多人因為吸入二手煙而引致不同的急性和慢性呼吸性疾病,另外亦有不少火災亦因吸煙引起,過往造成的傷亡和財物損失亦多得難以計算,但往往最後都沒有辦法對吸煙者作出懲罰,對社會造成極不公平的現象。而吸煙者可能以為自己用錢買難受,自以為自作自受之際,大家又知不知道私煙買賣的情況已經去到不能控制的地步,政府沒有辦法從煙民收回絕無僅有的稅項,換言之,香港醫療制度亦遇到沖擊,對於因為吸煙造成的醫療需求變得無法平衡,對全港需要其他公立醫療服務的市民來說,在資源的比例上,實在是極不公平。

事實上,就算現階段的禁煙法例,仍然未能完全解決吸煙引起的環境影響,如一些公共的室外地方,如商場門外、公車站等,仍然會有一大班煙民聚集吸煙,煙塵四飄,而大部分煙民都妄顧公德,把煙灰四散、亦喜歡亂丢煙蒂,大家只要在街上隨便望向地上,都可輕易發現煙蒂、香煙的包裝盒等,吸引造成的違法行為可謂多不勝數。

而近日已接連發生因為市民勸籲吸煙者不要在非吸煙區抽煙時遭到毆打和恐嚇,因為大部分吸煙者的性格上都十分一致,他們對其他人的感受大多不會理會,容易對他人產生傷害性,相信這一點大家都不會反對。

所以,能夠有效禁煙,對醫療上、公眾健康上、公眾利益上、環境上和市民人身財物安全上都能有更大的保障,所以實施全面禁煙是百利而無一害,亦是趕上全世界的先進之列。

要成功禁煙,其實最終還是要鼓勵煙民戒煙,可惜當局這一方面做得較差,希望2007年當局能在這方面加緊工作,亦希望執法者和紀律部隊們能協助市民,堅定嚴厲執法,向市民提供明確的訊息,不要對禁煙法例視如無物。另外,筆者建議當局應找一些名人作為戒煙的代言人,諸如一些曾吸煙的高官、議員、明星等,藉以向年青人灌輸不吸煙的好處。早幾天亦看到一個報道指某大學的教授竟然批評全面禁煙,如果要平衡權利時,究竟這位學者真的有研究過吸煙者對非吸煙者真的對社會更有貢獻?

對於養貓的人士們,筆者不妨給大家建議,小動物的身體同樣會被燃點香煙釋出的有害物質所影響的,可能會影響他們的發育或增加患癌的機會,而懷孕母貓亦可能因為吸引二手煙而令胎兒受到影響,所以吸煙的禍害可以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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